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杰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
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