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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8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江向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江向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起,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江向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江向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7243637

传真:0755-27243609

邮箱:zqb@sunshinepcb.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B栋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28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江向宇女士: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先后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深圳为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2月加入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执行管理委员会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江向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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