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 公告编号:2024-152 |
转债代码:127043 |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川恒营销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对象的公告
一、本次新增担保对象情况
1、概述
(1)贵州川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营销”)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经营所需拟向银行申请借款,申请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川恒营销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11.51%,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25.77%。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主债权金额合计不超过3.50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为川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生态”)、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担保对象已使用担保额度1.50亿元,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00亿元。
(3)公司本次拟增加川恒营销为“2024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人,与川恒生态、福麟矿业共享担保额度,不会新增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2、川恒营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川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4日
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龙井村、城厢镇城郊村
法定代表人:吴海斌
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主营业务:肥料销售;动物营养与植物营养技术服务、农化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川恒营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度/2023.12.31 | 2024年1-9月/2024.9.30 |
资产总额 | 19,776.94 | 23,607.92 |
负债总额 | 2,276.47 | 6,083.99 |
其中:银行借款总额 | 0.00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2,276.47 | 6,083.11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00 | 0.00 |
净资产 | 17,500.47 | 17,523.93 |
营业收入 | 4,359.31 | 9,953.24 |
利润总额 | 502.19 | -31.96 |
净利润 | 367.28 | 23.45 |
注:2023年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数据未经审计。
川恒营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新增担保对象后担保事项变动情况
注:福麟矿业已使用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1.50亿元,余2.00亿元额度尚未使用。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债权人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本公司将在本事项经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意见
变动前 | 变动情况 | |
项目 | 内 容 | / |
被担保人(债务人) | 川恒生态、福麟矿业 | 新增川恒营销 |
债权人 | 具体合作商业银行尚需根据各银行审批情况确定 | 无变化 |
担保方式 | (1)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方式: ①单笔借款合同对应单笔“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金额合计不得超过3.50亿元; ②最高额保证(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期间不超过3年,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合计不得超过3.5亿元; ③若部分银行采用前述方式①,部分银行采用前述方式②的,方式①与方式②合计担保金额不得超过3.50亿元。 | 无变化 |
主债权金额 | 不超过35,000万 | 无变化【注】 |
保证期间 | 原则不超过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无变化 |
担保的债权范围 | 包括主债权金额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 无变化 |
1、川恒营销系公司产销分离业务模式下专门从事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申请银行贷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所需,由川恒营销自主贷款更有利于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2、川恒营销处于正常经营中,作为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能够产生稳定的营业收入,具备相应的清偿能力。
3、川恒营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资产负债率均在70%以下,公司直接将其纳入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范围,不会导致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增加担保风险。公司2024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仅新增全资子公司川恒营销为担保对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川恒营销不提供反担保。川恒营销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并对其实施日常经营管理,川恒营销不存在其他本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潜在风险,该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担保公平、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对外担保情况
(1)已签订担保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 | 债务人 | 担保人 | 担保金额(亿元) | 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农行福泉支行 | 福麟矿业 | 川恒股份 | 5.00 | 7.91% |
中行都匀分行 | 恒轩新能源 | 川恒股份 | 2.04 | 3.23% |
贵阳银行福泉支行 | 恒轩新能源 | 川恒股份 | 1.20 | 1.90% |
银团贷款 | 天一矿业 | 川恒股份 | 12.74 | 20.15% |
农行福泉市支行 | 福麟矿业 | 川恒股份 | 1.00 | 1.58% |
建行园湖支行 | 广西鹏越 | 川恒股份 | 10.00 | 15.82% |
建行黔南分行 | 恒轩新能源 | 川恒股份 | 0.60 | 0.95% |
中行都匀分行 | 恒轩新能源 | 川恒股份 | 2.76 | 4.37% |
农行扶绥支行 | 广西鹏越 | 川恒股份 | 2.20 | 3.48% |
中行崇左分行 | 广西鹏越 | 川恒股份 | 2.00 | 3.16% |
光大贵阳分行 | 福麟矿业 | 川恒股份 | 1.00 | 1.58% |
建行黔南分行 | 福麟矿业 | 川恒股份 | 0.50 | 0.79% |
招商银行贵阳分行 | 福麟矿业、广西鹏越、川恒生态 | 川恒股份 | 4.00 | 6.33% |
合计 | 45.04 | 71.25% |
(2)已审议通过,尚未签订担保合同
债权人 | 债务人 | 担保人 | 担保金额(亿元) | 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事项或额度有效期限说明 |
建行黔南分行 | 福麟矿业 | 川恒股份 | 7.30 | 11.55% | 鸡公岭磷矿新建250万吨/年采矿工程、小坝磷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担保 |
待定 | 川恒生态 | 川恒股份 | 0.50 | 0.79% | 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11月9日(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
待定 | 广西鹏越 | 川恒股份 | 3.00 | 4.75% | 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
待定 | 川恒生态 | 川恒股份 | 2.00 | 3.16% | 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
待定 | 福麟矿业 | 川恒股份 | |||
待定 | 广西鹏越 | 川恒股份 | 4.50 | 7.12% | 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
待定 | 恒轩新能源 | 川恒股份 | |||
合计 | 17.30 | 27.37% | —— |
(3)本次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为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增加担保对象,不会新增本公司担保额度,增加对外担保风险。
2、前述债务人除天一矿业外,广西鹏越、福麟矿业、恒轩新能源、川恒生态、川恒营销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前述债务人不存在逾期债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