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5债券代码:123204 债券简称:金丹转债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品种、场所、工具及金额: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及期权品种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等;通过有效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最大程度规避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造成的损失;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交易对方是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属于场外交易;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保证金,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2.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防范和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遵循稳健原则,但受市场环境、外部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交易过程中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投资的目的
国际市场业务在公司战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由于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专注于生产经营,
公司计划在恰当的时机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有效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最大程度规避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造成的损失。
2.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保证金,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公司董事会根据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授权财务总监审批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3.交易方式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涉及关联方。
4.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无保证金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以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批
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限一致。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无保证金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风险控制等做出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加强过程管理。
3.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外汇套期保值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及其指南等相关规定,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外汇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