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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莆股份”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光莆股份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8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1,363,368股新股。根据发行结果,公司实际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9,507,997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4.83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030,803,595.51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140,135.8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7,663,459.71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帐,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59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

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分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原募投项目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7,246.12
2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40.01
3SMT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13,122.53
4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
5新增募投项目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0,557.69
6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40,800.00
合计101,766.35

二、本次实缴出资情况

为顺利推进“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建设,近日,公司在珠海横琴自贸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光莆横琴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该事项。

三、本次实缴出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光莆(珠海横琴)供应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海雄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09-11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114室-1560(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四、本次实缴出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可以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实缴出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光莆横琴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光莆横琴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光莆横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根据项目进度逐步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六、审议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可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用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林建山 杨恩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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