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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6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及为相关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聘用期为一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近几年大信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符合年限要求。根据财政部(财会[2023]30号)规定应自披露公司2024年年报开始,需新增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故拟定2024年年报审计费用共计66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2、项目成员情况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丽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2024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2-2024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2-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冰灵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签署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负责人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晓梅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同时根据财政部(财会[2023]30号)规定应自披露公司2024年年报开始,需新增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66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从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财政部(财会[2023]30号)规定应自披露公司2024年年报开始,需新增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根据财政部(财会

[2023]30号)规定应自披露公司2024年年报开始,需新增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而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5、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说明;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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