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