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同意将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作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部分内容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