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85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六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再延长24个月,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2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情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股票买卖窗口期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本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的标的股票标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时起算。 2、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决定是否卖出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本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的标的股票标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时起算。 2、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决定是否卖出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管理委员会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前,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 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15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关于上述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期限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管理委员会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前,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派 1、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日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在 |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派 1、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日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不进行分配。 3、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运作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收益分配。 | 现金股利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不进行分配。 3、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运作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收益分配。 |
注:部分章节序号顺序调整。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内容,是公司结合当前监管要求变化以及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实施进展进行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更好地规范和推动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