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4-067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4年11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相关信息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3),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建良 崔亦冉
联系电话:021-58773690
传真:021-68862900
电子邮箱:002532@xjtsly.net
(三)参会费用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2”,投票简称为“天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X,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X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X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X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X,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X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X
股东可以在X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X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多选为无效票。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的,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打“√”的候选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参会回执
截至2024年11月5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天山铝业”(代码:002532)股票 股,拟参加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