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0,853,035.36元,具体明细如下:
类别 | 项目 | 2024年7-9月计提金额(单位:元)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326,764.83 | |
其他应收款 | 56,967.68 | |
小计 | -269,797.15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产减值损失 | 存货 | 11,122,832.51 |
固定资产 | - | |
在建工程 | - | |
小计 | 11,122,832.51 | |
合计 | 10,853,035.36 |
注:以上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以正数填列。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26,764.83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56,967.68元,具体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损失计提金额11,122,832.51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853,035.36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10,853,035.36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