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衡阳市松木经开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立祥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