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英女士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