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苏艳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证券法》第82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2024年5月修订)等有关要求,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公司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