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126证券代码:873682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数量共计11,498,453股,占公司总股本34.68%,涉及自愿
限售股东7名。
二、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明细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如是,说明亲属关系* | 是否为公开发行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 | 是否为公开发行前未直接持有但可实际支配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截止2024年10月18日持股数量 | 本次自愿限售前已处于限售登记状态的股票数量 | 本次自愿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自愿限售期间 | 本次限售后该股东所持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1 | 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否 | 否 | 否 | 否 | 无 | 3,278,412 | 0 | 3,278,412 | 9.89% | 自林泰新材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12个月 | 0 |
2 | 上海玉轮资产管理 | 否 | 否 | 否 | 否 | 无 | 1,655,791 | 0 | 1,655,791 | 4.99% | 自林泰新材在 | 0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6个月 | |||||||||||
3 | 深圳可可松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可可松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否 | 否 | 否 | 否 | 无 | 1,617,513 | 0 | 1,617,513 | 4.88% | 自林泰新材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6个月 | 0 |
4 | 南京邦盛投资管理 | 否 | 否 | 否 | 否 | 无 | 1,597,423 | 0 | 1,597,423 | 4.82% | 自林泰新材在 | 0 |
有限公司-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6个月 | |||||||||||
5 | 南京邦盛聚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否 | 否 | 否 | 否 | 无 | 180,852 | 0 | 180,852 | 0.55% | 自林泰新材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6个月 | 0 |
6 | 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 | 否 | 否 | 否 | 否 | 无 | 1,595,700 | 0 | 1,595,700 | 4.81% | 自林泰新材在北京证 | 0 |
挂牌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对上述股票申请限售。
公司 |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6个月 | |||||||||||
7 | 李运佩 | 否 | 否 | 否 | 否 | 无 | 1,572,762 | 0 | 1,572,762 | 4.74% | 自林泰新材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6个月 | 0 |
三、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依据及解除条件
1、公司股东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上海玉轮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可可松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邦盛聚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李运佩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涉及自愿限售的7名股东在不违反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等前提下,如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终止的,股东可以申请解除自愿限售;如完成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及所持股份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及承诺的内容进行限售。
四、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后公司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6,548,245 | 19.75%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8,565,867 | 25.84% |
2、个人或基金 | 13,159,511 | 39.70% | |
3、其他法人 | 4,876,377 | 14.71% | |
4、其他 | -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26,601,755 | 80.25% | |
总股本 | 33,150,000 | 100.00% |
五、 其他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自愿限售登记。
公告编号:2024-126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