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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邦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5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亚邦股份股票代码: 6031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扬路6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司法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许旭东通讯地址:江苏武进牛塘镇丫河高家村***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杨建泽通讯地址:江苏武进滆湖农场塔下村***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刘培兴通讯地址:江苏武进牛塘镇北岸村***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许旭征通讯地址:江苏武进牛塘镇许家塘***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许芸霞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麻巷公寓***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许济洋通讯地址:江苏武进牛塘镇牛塘村委中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4 年 10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股份”)中所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亚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亚邦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邦集团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经集团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武进国资办常州市武进区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执行司法裁定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11,890万股,持股比例减少20.85%。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扬路6号
法定代表人许小初
注册资本18822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250942543G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除依法需取得的许可和方案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期限1993-12-27 至 无固定期限
联系电话0519-88319677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许旭东3204211964********中国江苏常州
杨建泽3204211962********中国江苏常州
刘培兴3204211960********中国江苏常州
许旭征3204211964********中国江苏常州
许芸霞3204041989********中国江苏常州
许济洋3204211954********中国江苏常州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亚邦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许小初,许旭东、许旭征与许小初为兄弟关系;许芸霞与许小初为父女关系;许济洋与许小初为近亲属关系;因此,上述人员因亲属关系构成与亚邦集团天然的一致行动关系。杨建泽、刘培兴担任亚邦集团董事,构成与亚邦集团的一致行动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位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许小初董事长,总经理中国江苏常州
倪志平董事中国江苏常州
杨建泽董事中国江苏常州
刘培兴董事中国江苏常州
张龙新董事中国江苏常州
羊亚新监事中国江苏常州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亚邦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4年10月10日10时至2024年10月11日10时止,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亚邦集团及相关方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194,000,000股。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于2024年10月11日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显示,竞买人国经集团竞得拍卖标的50,100,000股,竞买人钱林洁竞得拍卖标的25,000,000股。同时,亚邦股份118,900,000股股票因无人竞买而流拍。2024年10月18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亚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许旭东持有的亚邦股份118,900,000股股票交付国经集团抵偿债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执行司法裁定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后,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127,411,673股下降至8,511,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22.35%下降至

1.49%。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亚邦集团变更为国经集团,实际控制人由许小初、许芸霞变更为武进国资办。

二、 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亚邦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的司法拍卖及司法裁定事项外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主动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另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亚邦股份股票3,002,000股被司法冻结,未来不排除剩余股份被法院强制处置导致被动减持的可能。

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或拟发生股份增减等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10月18日,根据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文号:(2024)苏04执恢49、50、51、52、53、56号之一),法院裁定亚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许旭东持有的亚邦股份118,900,000股股票交付国经集团抵偿债务。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法院裁定被动减少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亚邦集团执行法院裁定100,002,00017.542,0000.0004
杨建泽-0000
刘培兴-1,939,9000.341,939,9000.34
许旭征-560,0000.10560,0000.10
许旭东执行法院裁定21,900,0003.843,000,0000.53
许芸霞-1,297,7730.231,297,7730.23
许济洋-1,712,0000.31,712,0000.3
合计127,411,67322.358,511,6731.4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质押、冻结明细如下:

序号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质押/冻结(股)占总股本比例
1亚邦集团2,0000.0004%2,0000.0004%
2许旭东3,000,0000.53%3,000,0000.53%
3杨建泽00.00%00.00%
4刘培兴1,939,9000.34%00.00%
5许旭征560,0000.10%00.00%
6许芸霞1,297,7730.23%00.00%
7许济洋1,712,0000.30%00.00%
合计8,511,6731.49%3,002,0000.53%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涉及控股股东业绩补偿等承诺履行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除上述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第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 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许小初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杨建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刘培兴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许旭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许旭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许芸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许济洋

签署日期: 2024 年 10 月 24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
股票简称亚邦股份股票代码6031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扬路6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 有 股 行 政 划 转 或 变 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 得 上 市 公 司 发 行 的 新 股 □ 执 行 法 院 裁 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 100,002,000 股 亚邦集团持股比例: 17.54% 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27,409,673 股 持股比例: 4.81% 累计持股比例: 22.3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 100,000,000 股 变动比例: 17.54% 变动后持股数量: 2,0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0.0004% 一致行动人变动数量: 18,900,000 股 变动比例: 3.31% 变动后持股数量: 8,509,673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4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执行裁定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许小初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杨建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刘培兴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许旭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许旭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许芸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许济洋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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