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丰生化”)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安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兮茗”),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旭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持有安徽兮茗100%股权。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安徽兮茗,实际控制人仍为郑旭。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相关事项能否通过上述审议、审核或批准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事项通过审议、审核或批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一、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与青岛兮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资本”)签署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兮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由于股票发行方案发生变化,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与原认购对象旭合资本签署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并与安徽兮茗签订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安
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约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安徽兮茗发行不超过110,000,000股(含本数)的股票,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发行价格为3.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4,98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安徽兮茗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郑旭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96,058,555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5.60%,表决权比例为25.60%),郑旭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安徽兮茗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安徽兮茗,实际控制人仍为郑旭。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增加至206,058,555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42.46%,占公司表决权的42.46%。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及必要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2、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7月28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3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3、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