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合计5,524,000股的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公司后续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调整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上述回购计划已于2024年5月14日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24,000股,约占公司回购完成当时总股本的1.38%,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6元/股,成交总金额30,499,477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回购账户中的5,524,000股的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公司后续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变动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052,256 | 3.39% | 0 | 14,052,256 | 3.44%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688,256 | 0.17% | 0 | 688,256 | 0.17% |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 13,364,000 | 3.23% | 0 | 13,364,000 | 3.27%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00,311,744 | 96.61% | 5,524,000 | 394,787,744 | 96.56% |
总股本 | 414,364,000 | 100% | 5,524,000 | 408,840,000 | 1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特此公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