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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102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3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黄代波先生、周鑫先生、万加富先生、冯杰荣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运营优势,进一步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与东莞市晨拓智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拓智米”)共同投资设立矩阵智控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矩阵智控”);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其中:拓斯达技术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1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晨拓智米拟以货币资金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本次投资完成后,矩阵智控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张朋先生为本议案审议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7.85元/股调整为7.81元/股。

公司董事周永冲、张朋、兰海涛为本议案审议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155.65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周永冲、张朋、兰海涛为本议案审议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该事项。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2024年1月至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3,984,039.07元,核销资产2,108,496.32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人。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财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期限3年;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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