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由曹坚先生召集并于2024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证券事务部、财务部根据第三季度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9月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登载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宝普莱森特材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受项目规划及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选型优化升级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预计本项目将较前期可研报告及公告披露的投资金额的基础上有所增加,董事会同意
将普莱森特材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提高到7.03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追加投资额的有关手续,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调整项目后续的有关投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登载的《关于常宝普莱森特材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