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13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其中副董事长胡贤甫先生授权董事邓伟栋先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本公司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及办理本次股东大会筹备事宜。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
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2:50
2、会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3、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
2024年11月5日
5、出席对象
(1)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6、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更新中集集团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2)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13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