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书面审核意见
作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全面揭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整体经营情况,同意该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汤云为 | 武亚军 | 蔡国斌 |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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