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提前十日通过邮件和短信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收3张。监事会主席叶文华、监事潘明华、监事李洁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