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部分设
备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了更好的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江西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福”)及公司西厂区(德州市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东侧)进行搬迁,搬迁过程将会报废部分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产报废处置概述
(一)江西奥福搬迁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奥福厂区为租赁使用,为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拟对江西奥福主要生产设备及部分员工转移或分流至公司及公司其他子公司,部分老旧设备因搬迁后维修成本较高且使用效率低下,将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搬迁后江西奥福主体仍然存续,其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结构等工商信息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西厂区搬迁
为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拟对公司西厂区(德州市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东侧)主要生产设备及部分员工转移或分流至公司东厂区(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部分老旧设备因搬迁后维修成本较高且使用效率低下,将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三)固定资产报废明细
单位:万元
报废资产 | 净值 |
窑炉 | 418.59 |
其他附属设施 | 137.22 |
合计 | 555.82 |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搬迁及固定资产报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搬迁并报废部分固定资产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会产生相应的搬迁费用及处置损失等。报废资产最终回收价值及相关费用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可以更真实、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四、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部分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对使用效率低下且搬迁后维修成本过高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