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4年10月24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现场结合视频。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险赔偿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年,保费支出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年。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主动回避表决,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部分董事调整变更,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出现委员空缺。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符合规定且规范运行,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补选独立董事饶育蕾女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补选申培德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主任:刘朗明 副主任:闫友
委员:曹晓扬、谈应飞、谢思敏、李志军、饶育蕾
二、审计委员会
主任:李志军 副主任:郭文忠
委员:申培德、谢思敏、饶育蕾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谢思敏 副主任:曹晓扬委员:谈应飞、李志军、饶育蕾
四、提名委员会
主任:饶育蕾 副主任:刘朗明委员:闫友、谢思敏、李志军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