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彤程新材”)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Zhang Ning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及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已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查同意。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及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