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