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4-124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新材”)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72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鑫海”)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5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安徽鑫海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合肥分行”)申请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平安
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鑫海的担保余额为16,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安徽鑫海的担保余额为23,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批可用担保总额度(万元) | 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万元)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万元) | 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万元) | 是否关联担保 |
1 | 楚江新材 | 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 100% | 50.01% | 100,000 | 92,600 | 92,600 | 14.41% | 7,400 | 否 | |
2 | 楚江新材 | 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 100% | 66.60% | 86,000 | 74,400 | 74,400 | 11.58% | 11,600 | 否 | |
3 | 楚江新材 | 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 100% | 78.51% | 180,000 | 179,560 | 179,560 | 27.94% | 440 | 否 | |
4 | 楚江新材 | 安徽楚江高新电材供销有限公司 | 100% | 92.99% | 5,000 | 4,000 | 4,000 | 0.62% | 1,000 | 否 | |
5 | 楚江新材 | 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 | 100% | 73.26% | 24,000 | 14,000 | 14,000 | 2.18% | 10,000 | 否 | |
6 | 楚江新材 | 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 | 100% | 61.31% | 2,000 | 2,000 | 2,000 | 0.31% | 0 | 否 | |
7 | 楚江新材 | 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 100% | 57.20% | 65,000 | 38,500 | 38,500 | 5.99% | 26,500 | 否 | |
8 | 楚江新材 | 芜湖楚江合金铜材供销有限 | 100% | 78.78% | 4,000 | 2,000 | 2,000 | 0.31% | 2,000 | 否 |
公司 | |||||||||||
9 | 楚江新材 | 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6.72% | 32.43% | 12,000 | 5,500 | 5,500 | 0.86% | 6,500 | 否 | |
10 | 楚江新材 | 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 89.97% | 64.53% | 138,000 | 133,000 | 133,000 | 20.69% | 5,000 | 否 | |
11 | 楚江新材 | 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 89.97% | 65.56% | 55,000 | 16,000 | 7,000 | 23,000 | 3.58% | 32,000 | 否 |
12 | 楚江新材 | 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0% | 32.55% | 10,000 | 6,000 | 6,000 | 0.93% | 4,000 | 否 | |
13 | 楚江新材 | 安徽楚盛循环金属再利用有限公司 | 100% | 93.90% | 1,000 | 1,000 | 1,000 | 0.16% | 0 | 否 | |
14 | 楚江新材 | 安徽楚江森海铜业有限公司 | 100% | 92.27% | 5,000 | 3,000 | 3,000 | 0.47% | 2,000 | 否 | |
15 | 楚江新材 | 芜湖天鸟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90% | 59.18% | 33,000 | 20,000 | 20,000 | 3.11% | 13,000 | 否 | |
合 计 | 720,000 | 591,560 | 7,000 | 598,560 | 93.13% | 121,440 |
备注: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MA2W03YP9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汤优钢
5、注册资本:48,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8年07月07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泥汊镇工业区1号
9、经营范围:无氧铜杆线、光亮铜杆、铜线材、合金复合铜线丝、精密铜束线、精密铜绞线、高精高导镀锡线丝、高精高导镀锡束绞丝、超细电子铜丝材、新能源汽车铜线、光伏铜导体、电线电缆用高性能铜导体的加工、销售;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7,188.20 | 145,683.01 |
负债总额 | 48,804.67 | 95,515.23 |
净资产 | 48,383.52 | 50,167.79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82,120.58 | 178,703.26 |
利润总额 | 1,108.47 | 2,028.32 |
净利润 | 921.73 | 1,784.26 |
11、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安徽鑫海89.97%股权,安徽鑫海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的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65.56%(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13、安徽鑫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担保时,与平安银行合肥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2、协议编号:平银芜分额保字20241001第001号
3、签署日期:2024年10月14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7,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大写)柒仟万元整: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注:2024年10月23日收到上述一份银行签约完成的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原因是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资产优良、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提供担保时,安徽鑫海其他股东均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安徽鑫海其他股东均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安徽鑫海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598,560万元(其中:为安徽鑫海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未经审计)的93.13%。
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平安银行合肥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