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重整程序终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前期披露了全资子公司南通弘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弘业”)破产重整及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裁定批准其重整计划的相关事宜。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5日、2022年7月30日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破产重整的公告》(临2022-00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临2022-038)。
截至2024年9月,南通弘业已按照重整计划完成各项工作,其管理人向南通中院申请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近日,南通弘业收到南通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22)苏06破3号之四),裁定:
一、确认南通弘业进出口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终结南通弘业进出口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