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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1

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4-079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口头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曹马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选举曹马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陈东坡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军泽先生、曹跃进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建新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陈东坡先生、孙永先生;提名委员会:陈军泽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曹马涛先生、张建新先生;战略委员会:曹马涛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军泽先生、姚广庆先生。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曹马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姚广庆先生、柴爱武先生、楼贵东先生、朱红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永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永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丁雪英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8、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卢凤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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