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霞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汤莉、何振瑞、于玉凤、薛芳琴、兰小宾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金雪坤、张金鑫、阎丽明、梁桐栋因外地办公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已编制完成《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10月21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9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