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4-125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大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街G栋508室)
7、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1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2、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街G栋508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2024年11月7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街G栋508
室
联系人:杨高锋电话:021-37017626传真:021-33887318邮箱:ir@hysum.com邮编:201103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0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01;投票简称:
海顺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的9:15—9:25和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本人)参加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_,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委托人持股性质: | ||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受托人(签名/盖章):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委托日期: | 年 月 日 |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备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1月7日16:00之前以现场登记、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