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的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我们依据已获得的足够的信息及我们的专业知识,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判断,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PMI按各自持股比例为Mt. Marion Lithium Pty Ltd(以下简称“Mt.Marion Lithium”)提供财务资助,是用于Mt Marion锂辉石矿项目的日常运营,保证为公司生产提供所需的优质锂辉石原材料,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根据平等协商确定,条件公允、合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黄浩钧 徐光华
徐一新 王金本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