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4-069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6日15:1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4年10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2.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4.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以下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5.00 | 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4人 |
5.01 | 选举蒋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5.02 | 选举谢东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5.03 | 选举张江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5.04 | 选举张弘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6.00 | 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6.01 | 选举王怀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6.02 | 选举岳云雷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6.03 | 选举王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7.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7.01 | 选举宋志明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7.02 | 选举景志东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议案1-2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5-7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并分别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1-2、4-6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务常设联系人
姓名:靳晓明电话号码:0371-67619230传真号码:0371-86095152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邮政编码:450199
6、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6
2、投票简称:国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以下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5.00 | 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4人 | |||
5.01 | 选举蒋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5.02 | 选举谢东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5.03 | 选举张江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5.04 | 选举张弘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6.00 | 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
6.01 | 选举王怀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6.02 | 选举岳云雷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6.03 | 选举王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7.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7.01 | 选举宋志明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7.02 | 选举景志东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的空格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