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109证券代码:400177 证券简称:深南5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主体名称 | 魏文武 |
承诺主体类型 |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
承诺来源 |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
承诺类别 |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收购人承诺 |
承诺期限 | 长期 |
承诺事项的内容 | (一)关于收购方具备收购非上市公众公司主体资格的承诺 1、收购人最近2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
不存在重大变更风险。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收购人作出承诺: (一)本人将严格依法履行《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二)如果本人未履行《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二、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2024年10月17日,潘彩云、潘彩玲、隆安泰与魏文武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潘彩云、潘彩玲、隆安泰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3,450,878股、657,000股、33,304,800股(合计57,412,678股,占公司总股本21.2425%)所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魏文武(持有公司10,652,549股,占公司总股本
3.9414%)。表决权委托的期限为《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之日起 12个月内,即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该协议签署后,魏文武合计拥有公司68,065,227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表决权比例为 25.1839%,魏文武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说明
无
四、备查文件
1、《收购报告书》
2、收购人出具的相关承诺书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