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4日以专人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晗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无委托出席情况。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没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陈晗、陈天宝、吴君晔、路新艳、王胜、张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叶飞、郭鹏程、戴鸿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叶飞、郭鹏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戴鸿君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议案及上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