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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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审议通过《关于改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在审计服务范围相比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将不高于2023年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