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4-50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比例及募集资金规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比例及募集资金规模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比例及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现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比例和募集资金规模,将发行比例从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调整为不超过15%,将募集资金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亦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 | 171,776.59 | 35,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30,000.00 | 15,000.00 |
合计 | 201,776.59 | 50,000.00 |
注:上述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以最终发行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七条之第一款的规定,减少募集资金不视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比例及募集资金规模的公告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比例和募集资金规模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