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6 证券简称:三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7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13 年 2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
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公司拟从二级市场购
买部分本公司股票用于实施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相关条款
1、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来源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本公司股票。
2、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股权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0.45%。
3、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但不包含独立董
事、监事;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公司董事会认定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
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单项能手、劳动模范。
4、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
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后由公司董事
会确定。公司应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后 30 天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
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定期报告公布前 30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6、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和解锁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
定期,分别为 1 年和 2 年,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锁定期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解锁日。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注销。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次解锁 5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次解锁 5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0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无需支付
价款即可获得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8、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且其
自身在最近三年内未被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公开谴责、宣布为不适当人员或
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二)此次购买激励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设立回购账户自行从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作为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股份。
(三)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及其资金总额
本次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根据本次需购买的股份
数量及公司股票前 30 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大约为 660 万
元,实际使用资金以最终回购完成为准。
(四)此次购买股票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此次购买股票的起始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11 日,终止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10
日。当公司在购买限制性股票的一个月时间内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十天,则上述一个月时
间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顺延。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此次购买的股票在授予激励对象前不享有表决权且不参与利润分配。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