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57号)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671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6.80元/股,发行股数1,453.0435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80.7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47.5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33.17万元。截至2021年10月2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80号)。2021年11月1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14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志晟信息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志晟信息按照本次发行价格6.8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453.0435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17.956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2.1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1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92号)。基于此,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6,682.2157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1,36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447.5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915.2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状态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 | 1200522131560001076 | 本次注销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销户前节余资金与结存利息合计24,102,747.77元转入其他账户。募集资金专
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一)《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