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地产”)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第十届监事会。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推荐,由监事黎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黎明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