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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4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其中2名同时获授首次及预留部分权益)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4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2、2021年8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9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的

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15日,确定以13.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78名激励对象授予6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4、2022年5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2年5月12日为预留授予日,确定以11.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实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5、2023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4年10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决定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

计6.75万股。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决定作废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70万股。

综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8.45万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及技术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合计8.45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等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均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且第二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作废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彩讯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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