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3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相关要求,公司拟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并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书,经核准后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签订挂牌协议。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并提交申请文件、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签订挂牌协议。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3月20日上午09:3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8号锐创国际中心2号楼4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3月11日下午,股份转让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3年3月14日至2013年3月1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请见附件。
(八)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望京东路8号锐创国际中心2号楼4层
联系电话:010-82559986
传真:010-82559999
邮政编码:100102
联系人:顿衡
(九)其他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法定代表人(法人股东填写此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列明事项、议案、决议等进行表决,有权代表我单位/个人签署公司会议决议及其他有关文件。
委托人对有关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同□反对□弃权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或其他补充临时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
□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
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先生/女士,在我单位担任职务,系我单
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