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 000550 | 证券简称: | 江铃汽车 | 公告编号: | 2024-038 |
200550 | 江铃B |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同意关于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2026年的外部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