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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申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3-06
转债代码:110012       转债简称:海运转债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公告
                                  重要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6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海运股份
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23
     申报简称:海运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3.05 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全面要约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3 年 3 月 8 日至 2013 年 4 月 6 日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本公司要约收购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
异议,现就要约收购有关事项向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公告如
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1、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发布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2、要约收购申报程序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706023”,简称为“海运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3.05元/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3年3月8日至2013年4月6日
       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
回预受要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
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
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
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
    (2)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当日可以撤销预受申报,股东在申报
当日收市前未撤销预受申报的,其预受申报在当日收市后生效。股东
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
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3)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
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4)股东拟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在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
申报撤回,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
可以进行转让。若申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
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撤回申报有效。
    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工作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
对要约的预受。
    (5)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原要
约预受无效,股东拟接受变更后的要约的,应当重新申报预受要约。
    (6)被收购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
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二、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三、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
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
    四、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
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
购资金到账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
    联系电话:(0571)8666 9651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192号《关于核准浙江
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
批复》
    特此公告。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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