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关于聘请2024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发布的临2024-56号公告)
二、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发布的临2024-57号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