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8证券简称:喜临门公告编号:2024-081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及相应整改情况的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项一
1、情况说明
(1)2023年6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警示对象为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明,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业绩快报显示,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2.3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7.49%。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38亿元。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公司净利润下降超过50%,未按规则要求及时进行业绩预告,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2.1.1条、第5.1.1
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陈阿裕、总裁陈一铖、董事会秘书沈洁、财务总监胡雪芳、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裕龙,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5.1.10条等规定。经讨论,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陈阿裕、总裁陈一铖、董事会秘书沈洁、财务总监胡雪芳、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裕龙予以口头警示。”
(2)2023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陈阿裕、陈一铖、沈洁、胡雪芳:
2023年4月26日,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754.68万元,同比下降57.49%。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长陈阿裕、总裁陈一铖、董秘沈洁、财务负责人胡雪芳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及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2、整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口头警告和《警示函》后高度重视,以此为鉴,认真吸取教训,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进一步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公司规范运作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再发生类似情形。
(二)事项二
1、情况说明2024年6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警示对象为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明,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称,因工作疏忽,导致前期披露的2023年年报有误,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情况分析”中资产及负债状况表格的“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投资状况分析”中衍生品投资情况表格的表头单位、财务报告注释中应收账款科目下的“采取民用家具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小计数、存货科目下的“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表格中项目名称等。此外,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称,因工作疏忽,导致前期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有误,主要包括“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表格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变动幅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科目下的子科目信息与“合同资产”项目名称。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过程中因疏忽出现低级错误,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条等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沈洁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直接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1.2条等规定。鉴于相关错误未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经讨论,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沈洁予以口头警示。”
2、整改措施
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收到上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信息披露及会计政策方面的法规培训,加强相关业务信息披露要求的深入学习及研究,加强对定期报告披露谨慎性和准确性的认识,加大对定期报告披露的多重复核,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完整,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管控和规范运作意识,确保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经营管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
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