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4年10月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0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是董事蒋叶林、董事孙鹏飞、董事彭剑锋、独立董事张学斌、独立董事孔英、独立董事李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炎,以及监事谌军波、罗俊平、朱德友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家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反担保,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6,000万元。本次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融资满足经营需求,由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海能达、深圳海能达通信、诺萨特、鹤壁天海拟为海能达技术服务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深圳海能达通信为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顺位抵押担保。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融资满足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1日。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