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安防”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恒辉安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3号),恒辉安防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等合计(不含税)人民币739.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60.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27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4213号)。
公司已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260.13万元,低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年产4,8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项目 | 54,551.81 | 45,000.00 | 44,260.13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合计 | 59,551.81 | 50,000.00 | 49,260.13 |
截至2024年10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使用额 |
1 | 年产4,8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项目 | 44,260.13 | 97.1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合计 | 49,260.13 | 5,097.10 |
截至2024年10月1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97.1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4,569.56万元(含存款利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35%测算,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670.00万元/年。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其他事项说明和承诺
1、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恒辉安防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恒辉安防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恒辉安防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丁璐斌 孟 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