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股票代码:000019、2000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邮编:518048
联系电话:0755-83883906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法人股行政划转/增加
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三、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持股变动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五、本次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 指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公司 指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深深宝、上市公司 指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 指根据国资委的批复,将深圳市投资管
理公司所持有的深深宝股份
53,990,145股无偿划转到本公司的事
项
本报告书 指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持股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人民币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
注册资本 :40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3011155595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6756642-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 : 1、为市属国有企业提供担保;2、对市国资委直接监管
企业之外的国有股权进行管理;3、对所属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改制和资本
运作;4、投资;5、市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 :自2004年10月13日至2054年10月13日
国税登记证号码:无
地税登记证号码:440304767566421
股东名称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投资大厦
邮政编码 :518048
联系人 :陈白娴
联系电话 :0755-8388390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及股权关系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情况介绍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陈洪博 董事长、书记 中国 深圳 无
郭永刚 副书记、总经理 中国 深圳 无
党委副书记、
谭壬辰 中国 深圳 无
纪委书记
谢光亮 副总经理 中国 深圳 无
李 敦 副总经理 中国 深圳 无
胡泽恩 副总经理 中国 深圳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股份的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深深宝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未持有深深宝股份。
(二)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的基本情况
因投资公司与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及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合并为本公司,根据国资委国资产权[2005]689号文的批复,投资公司持有的深深宝发起人国家股44,090,145股、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9,900,000股(合计占总股本的29.68%)行政划转至本公司。
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深深宝股份53,990,145股(占总股本的29.68%),投资公司不再持有深深宝的股份。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完成后,本次划转之股份性质仍为国有法人股,
(三)持股变动方式
本次持股变动是根据国资委审核批准,以行政划转方式办理。
(四)持股变动内容
1、股份划出方:深圳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股份划入方: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划转股份的数量:53,990,145股
4、划转股份的比例:占上市公司股权比例29.68%
5、划转股份的性质:其中,44,090,145股为发起人国家股,9,900,000股为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
6、批准划转的日期:2005年7月11日
7、批准划转的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批准划转的文号:国资产权[2005]689号
(五)股份划转的批准
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已获得国资委国资产权[2005] 689号文的批准。
(六)其他情况
投资公司在本次股份划转前共持有深深宝29.68%的股份(共计53,990,145股),为深深宝第二大股东。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深深宝29.68%的国有法人股(共计53,990,145股),为深深宝第二大股东。
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与国投先科光盘有限公司、投资公司(深深宝第二大股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投资公司所持深深宝A股53,990,145股及其派生的红股、配股已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投资公司已承诺将在股份划转过户之前,协商有关各方解除股份之冻结。
本次划转的其他部分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托管或冻结等。
四、前六个月内股票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深深宝A、深深宝B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五、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与本次股权行政划转相关的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六、声明和签署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洪博
签字: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